擅建楼层引发邻里纠纷 十年矛盾终达成执行和解******
“问题解决了,我们心也舒服了。”近日,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化解了一起排除妨害案件,使得十年邻里纠纷终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韦先生在执行和解书上签字时由衷地发出感叹。
韦先生是广西融水县融水镇某街道38号房屋的所有人,艾先生是与他相邻的39号房屋的所有人。2012年底,艾先生房屋拆旧建新,韦先生认为艾先生新建房屋侵占其房屋楼面空间,双方产生矛盾纠纷。经邻居及相关部门调解无果后,韦先生以艾先生建新房屋未做好防护措施,导致建筑渣土掉落到韦先生房屋瓦面以及新建房屋第四层飘出墙面10厘米侵占韦先生房屋楼面为由,于2015年1月向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排除妨害。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民事判决,认定“艾先生房屋第二、三层的墙体均为12墙体,建造到第四层的时候,艾先生将第四层地梁增厚为18厘米,第四层墙体砌成18墙体。艾先生四楼南墙自西向东长达3.78米,砌砖飘出其房屋第三层楼外墙,并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5至10厘米”事实,并判决艾先生于判决生效日期内自行清除韦先生房屋瓦面上的建筑渣土并修复被损毁的瓦面以及拆除其房屋第四层南墙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的建筑。该判决生效后,艾先生不服判决,向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于2016年11月作出民事裁定,裁定驳回艾先生的再审申请。后因艾先生未主动履行上述判决,韦先生向法院申请执行,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将该案执行完毕。
本以为双方矛盾就此结束,没想到艾先生又顺着第四层的墙面继续加建新楼层,韦先生认为艾先生加建行为也构成侵权,故继续向人民法院起诉。经一审、二审、再审程序审理后,2021年12月,法院最终判定:艾先生自行拆除其房屋第五层南墙飘出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的建筑及清除其掉落在韦先生房屋瓦面上的建筑垃圾。此时,距离最初双方产生矛盾已经将近十年,艾先生已于2021年6月死亡,其配偶陈女士继承涉案房屋。2022年10月,韦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进入执行阶段。
为真正达到案结事了,执行法官多次到现场勘察,向邻里居民详细了解情况,并调阅了与该案相关的证据资料。经过仔细勘察研判,负责承办该案的合议庭成员一致认为这起案件有和解的基础,于是执行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释法答疑,消除双方的对立和顾虑后,再借助邻居、律师热心参与开导,促使双方最终以陈女士补偿韦先生2万元现金的方式和解,并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至此,持续十年之久的相邻关系纠纷案得以顺利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何思洁)
App不“坑老”才能更适老******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适老化App消费监督评测项目研究报告》。中消协报告指出,App广告插件及诱导操作现象尚未杜绝,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金融理财、社交通讯、影音娱乐、实用工具类等App,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诱导下载或诱导付款等情况。不少老年人手机账户稀里糊涂被扣钱。(12月22日《法治日报》)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数字技术的“适老化”改造,让便利服务触手可及。从求医问药到吃穿住行,越来越多老年人正在主动触网,拥抱智能时代。但在社会适老助老惠老的共同行动下,App市场上出现的一些“坑老”乱象却不容忽视。如,老人在不明白的情况下被误导手机投保,下载注册“情感陪聊”主题的App却掉入不良商家诱导付费充值的陷阱,在点击“内存不足”“病毒威胁”等弹窗后手机被莫名其妙地安装各类App……盯上老年人“钱袋子”,种种精心“算计”不仅加重了老年人上网用网的顾虑,也影响了“适老”的质量成色,拖慢了老年人融入数字生活的步调。
不“坑老”才能更适老。手机App的“坑老”套路无疑是“适老”进程中的绊脚石、拦路虎,亟待加强监管、大力清除。尽管中消协报告显示,76.2%的调查对象对App适老化的现状整体持满意态度,但“数字惠老”非一日之功,App“适老”仍须久久为功。如果说大字体、大图标、页面友好、操作方便是“适老”的“硬标准”,那么上网安心、用网安全就是“适老”的“软核心”。相比于熟知如何“避坑”的年轻人,老年人上网往往更需要安全感,更需为其营造安心安全的网络环境。为此,诸如稀里糊涂被扣钱之类的手机App“坑老”问题尤须加力破解。
一方面,要在监管上发力,完善手机App适老化消费监督机制,严厉打击涉老网络乱象,切实提升“坑老”违法成本。另一方面,还要多方出力。企业眼光要长远,在适老化公益性与企业盈利间找好平衡,找准老年人触网的痛点难点,加大产品研发和设计优化,以“适老”的深度谋求发展的远度。加强家庭与社会数字反哺,帮助老年人破解“数字鸿沟”,提升网络生活技能、操作技能、安全技能,更好融入数字生活。如此,“想上网、能上网、会上网、敢上网”更有保障,手机App“适老”更高、成色更足,老年人“智享养老”才能更加充实、更加幸福。(张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