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石室中学纪念文翁兴学2165年******
中新网成都12月12日电 (记者 贺劭清)文翁兴学2165年暨成都石室中学改办新学120周年纪念活动12日在成都石室中学北湖校区举行。
据了解,成都石室中学前身为西汉景帝末年(约公元前143年)时任蜀郡太守文翁创建的“石室精舍”,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地方政府官办学校。两千多年来,这座学校虽然多次易名,但校址从未更变,办学一直延续,走出了司马相如、杨雄、刘光第、郭沫若等杰出校友。
石室中学校长田间介绍,今年不仅是文翁兴学2165周年,还是成都石室中学改办新学120周年。1902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学堂章程》,成都石室中学在全国率先实施,完成由科举制向新学制的变革,成为四川历史上第一所现代公立中学,引领了全川教育的近代化转型。
活动期间,成都石室中学分别与中国移动四川公司、乐山市夹江县、遂宁市安居区、广元市苍溪县以及泸定中学签署合作协议。成都石室中学教育集团2022年年会也同期举行,目前石室中学教育集团共有21所学校,29个办学点,还与数十所学校及单位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为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及教育欠发达地区的提升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四川省作家协会主席阿来为成都石室中学的学生们带来《书籍过剩时代如何读书》专题讲座。讲座中,阿来分享了他的文学人生和阅读生活,并给同学们提出了一些关于阅读的建议。阿来表示,读书是对自己精神和道德修为进行提升的途径,是对价值观的追求,不应被赋予功利性的目的,大家应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要去阅读。(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