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上月CPI环比由降转平 同比涨幅略有扩大******
中新网1月12日电 国家统计局12日发布了2022年12月份全国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PPI(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数据。对此,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首席统计师董莉娟进行了解读。
CPI环比由降转平,同比涨幅略有扩大
12月份,各地区各部门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多措并举做好市场保供稳价,物价运行总体平稳。
从环比看,CPI由上月下降0.2%转为持平。其中,食品价格由上月下降0.8%转为上涨0.5%,影响CPI上涨约0.09个百分点。食品中,受季节性因素影响,鲜菜和鲜果价格分别上涨7.0%和4.7%;生猪供给持续增加,猪肉价格下降8.7%,降幅比上月扩大8.0个百分点。非食品价格由上月持平转为下降0.2%,影响CPI下降约0.13个百分点。非食品中,受国际油价下行影响,国内汽油和柴油价格分别下降6.1%和6.5%;随着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出行及娱乐活动逐步恢复,飞机票、电影及演出票、交通工具租赁费价格分别上涨7.7%、5.8%和3.8%;春节临近,家政服务价格上涨1.0%。
从同比看,CPI上涨1.8%,涨幅比上月扩大0.2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4.8%,涨幅比上月扩大1.1个百分点,影响CPI上涨约0.87个百分点。食品中,猪肉价格上涨22.2%,涨幅比上月回落12.2个百分点;薯类和鲜果价格分别上涨12.7%和11.0%,涨幅均有扩大;鸡蛋、食用油和粮食价格分别上涨10.0%、7.2%和2.6%,涨幅均有回落;鲜菜价格下降8.0%,降幅收窄13.2个百分点。非食品价格上涨1.1%,涨幅与上月相同,影响CPI上涨约0.92个百分点。非食品中,汽油和柴油价格分别上涨10.5%和11.4%,涨幅均有回落;飞机票价格上涨26.7%,涨幅扩大7.8个百分点。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略有回升,同比上涨0.7%,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
PPI环比由涨转降,同比降幅有所收窄
12月份,受石油及相关行业价格下降影响,PPI环比由涨转降;受上年同期对比基数走低影响,同比降幅收窄。
从环比看,PPI由上月上涨0.1%转为下降0.5%。生产资料价格由持平转为下降0.6%;生活资料价格由上涨0.1%转为下降0.2%。国际原油价格下行带动国内石油及相关行业价格下降,其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价格下降8.3%,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价格下降3.5%。金属和煤炭价格有所上涨,其中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价格上涨1.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价格上涨0.4%;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价格上涨0.8%。此外,农副食品加工业价格由上涨0.7%转为下降1.0%;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价格由上涨0.3%转为下降0.2%;医药制造业价格由持平转为上涨0.2%。
从同比看,PPI下降0.7%,降幅比上月收窄0.6个百分点。生产资料价格下降1.4%,降幅收窄0.9个百分点;生活资料价格上涨1.8%,涨幅回落0.2个百分点。主要行业中,价格降幅收窄的有: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下降14.7%,收窄4.0个百分点;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下降7.8%,收窄1.1个百分点;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下降3.6%,收窄2.4个百分点;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下降2.7%,收窄8.8个百分点。价格涨幅回落的有: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上涨14.4%,回落1.7个百分点;农副食品加工业上涨6.9%,回落1.0个百分点。价格涨幅扩大的有: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上涨10.1%,扩大3.2个百分点;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上涨1.3%,扩大0.1个百分点。(中新财经)
南京出台措施: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中新网南京2月3日电 (记者 朱晓颖)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日发布《南京市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内容。其中提及,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减轻居民首付资金周转压力。
《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用足有关支持政策,促进市场良性循环。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允许分区实施阶段性住房购买契税补贴优惠。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减轻居民首付资金周转压力。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基础上,适当拓宽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渠道。
《若干政策措施》提出,用好用足金融支持房地产16条措施,鼓励商业银行加大配套贷款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有关股权融资政策,开展再融资、并购重组及配套融资。支持融资担保公司加入交易所债券市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央地合作增信共同支持民营房地产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推动专业信用增进机构为财务总体健康、面临短期困难的房地产企业债券发行提供增信支持。
上述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