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响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四部曲” 争做高素质宣传好干部******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在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具有极其重大的历史意义。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党全国的首要政治任务,也是高校宣传思想队伍的重要工作内容。目前,中、西方在新闻传播领域竞争激烈,如何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争夺国际话语权,已经成为一个战略性问题。高校宣传干部要围绕学校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首要问题,驻足“立德树人”的使命之根,站在“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的政治高度,把握历史主动,增强战略思维,不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活学活用中、在具体工作中落地生根。
一、讲立场、重实效、奏响“主旋律”
宣传思想政治工作者最基本的素质就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高举旗帜、紧跟核心。高校宣传干部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明晰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的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坚持“三个务必”,讲好“三件大事”,奏响主旋律,忠诚履行维护党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领导权这一职责使命。当前境内外敌对势力通过网络渗透等手段,妄图在网络空间动摇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高校宣传干部必须抓好抓准校园网络空间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占据网络宣传思想阵地的“制高点”,让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网络虚拟社会绿色健康发展。高校宣传干部还要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让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教育工作真正贯彻落实、取得实效,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精细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部署上来,落实到推进“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具体工作中来。
二、悟理论、强本领,当好“指挥家”
高校宣传工作者要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理论魅力和实践力量,吃透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握其中蕴含的精髓,当好指挥家。首先,要提升指挥的能力。宣传思想干部要在理论上、笔头上、口头上或其他专长上可行、可精、可信,要有“几把刷子”,才能真正成为让人信服的宣传指挥家。必须刻苦磨练文字功夫,提高创作水平,不断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学会用通俗易懂的文字阐释好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要不断掌握新知识、熟悉新领域、开拓新视野,使自己的宣传本领紧紧跟上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的步伐。其次,要用好宣传工作“指挥棒”,善于调控宣传节奏。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宣传不能如倾盆大雨般一涌而下,要加强对宣传内容、宣传进程、对象情绪的调控,做到“精准滴灌”,只有挥动好了指挥棒才能使宣传节奏张弛有度、错落有致;在注重宣传效率的同时紧密贴合国家、社会、学校的实际情况,使宣传要素搭配合理、衔接自然、融洽统一。还要实时关注宣传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针对问题寻求改进工作的有效途径,使宣传过程呈现动静有序、迂回婉转的流动美,做到贴近现实、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让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宣传更“接地气”。
三、汇主体、聚民力,组好“合唱团”
高校宣传干部是高校思政工作队伍中的重要力量,要贯彻“大思政”理念,组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的“合唱团”,实现多渠道交叉融合,多主体协同育人。要汇集多方主体的教育力量和宣传力量,带动高校思政课教师、辅导员、专业课教师积极主动学习和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组好专家、教授专题宣讲团,培养网络微宣讲能手,充分发挥青年党代表、团代表、党团干部的各自优势,讲好新时代的故事、党的故事;探索“家校政行企”多元主体协同宣传机制,打造“点、面、块”的立体融媒体宣传格局,汇聚宣传合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宣传思想工作必须遵循“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用榜样来振奋人心、凝聚民心、鼓舞信心,是开展宣传思想工作的有效方式。除了宣传“大人物”外,还应寻找“小切口”,发掘高校师生身边生动的典型,聚焦“湖湘青年英才”“青年五四奖章”“最美大学生”等优秀师生典型,用一个个身边的鲜活实例彰显新时代青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投身祖国建设的青春形象,激励广大师生在实际生活中践行“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青春誓言,不断提高宣传工作的可信度、感染力。
四、多形式、浓氛围,建好“大舞台”
打造全方位、多形式、氛围浓的宣传大舞台,让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地“声”入人心。首先,要创新舞台理念。要在把握规律、坚持真理和实事求是的基础上革新工作理念,不能停留在简单的灌输上,要能共情,有共鸣,推进手段创新、形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创新、载体创新、话语体系创新。其次,要优化舞台节目。在宣传内容上要守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做到与时俱进,因时而变,优化内容导向,适应时代要求、符合师生需求,用优秀文化产品振奋人心、鼓舞士气。再次,要丰富舞台风格。线上线下双向联动,通过“青年学子微讲堂”“师生热议二十大”“二十大知识竞赛”“00后宣讲团”等高校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精准精确、高质高效地展开宣传工作,激励高校全体师生争当“学得好、用得活、理论全、本领高”的“尖子生”。最后,要渲染舞台气氛。营造学习贯彻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浓厚氛围,让党的二十大的光芒照进广大师生的学习和日常生活中,用“定点式”“入户式”“展演式”等方式讲好党的二十大的故事,以“菜单式”宣讲做好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后半篇文章”,使宣传思想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富有创造性。
在新的赶考路上,高校宣传干部要把握大局,聚焦培育时代新人的使命任务,抢抓机遇,把“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为行,始终将宣传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喇叭牢牢掌握在手里,在宣传工作中用心、用情、用力,做到既为一校增光,又为全局添彩,演奏好党的二十大交响序曲,奏响新时代奋进最强音。
(作者陈丽荣系湖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教育部2021年高校网络教育名师,主持项目《大数据时代增强高校意识形态安全研究》获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了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并就强化审判职能,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提出具体措施,旨在回应中医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需求,积极推动构建中医药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对于防病治病、维护人民健康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从以往司法实践来看,中医药知产案件总体数量偏少、司法解纷选择不足,案件类型集中、保护覆盖不全,审理周期较长、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较为突出。《意见》作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专门文件,既全面覆盖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各领域和环节,又立足实践需要突出了重点和难点,正是为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解决以往司法层面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问题,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意见》出台后有望产生一系列综合效应:一是审判职能得到强化。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有赖于有力的司法支撑,《意见》的出台有助于各级法院优化审判资源,让法官在审理中医药领域原始创新、智能制造关键技术、重大科研项目相关案件时,实现“能判、愿判、敢判”,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通过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中医药创新主体合法权益。
二是提高行业创新的积极性,发挥专利制度共享共建的功能。通过确立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司法导向,加强中医药的专利保护,使中医药企业除了通过“商业秘密”保护外,多了一道“专利保护”的选择,这无疑为部分创新型中医药企业打了一剂“强心针”。同时,随着更多的技术被纳入专利制度框架下进行保护,整个中医药产业交流共进的格局将得到进一步打开,这有利于中医药产业的整体技术革新与进步。
三是有利于建设更高水平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从司法层面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既有利于企业之间建立尊重知识产权、有序竞争的秩序,又能够在全社会营造珍视、热爱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法治氛围,有利于形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为更好地实现司法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强有力保护,《意见》出台后,相关部门后续还需要做好相关配套和完善工作:首先,要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象,平衡社会公众与中医药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利益。中医药领域的典籍是公开的,这是属于公众的财富,而其中哪些技术具有独创性,是属于个人的,需要精准识别。可以说,区分“进入公共领域的中医药知识”和“值得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的中医药技术”是必须先行明确的要点。在准确识别二者的基础上,司法才能既避免错误保护公共领域知识,也避免错过保护值得保护的技术,厘清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权利边界。
其次,要注重司法的科学性、技术性。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同时,也需要注意到目前中医药专利领域创造性不足的事实。对司法部门而言,必要时可以通过专家论证等形式征求专业意见,以确保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再次,应当完善配套制度。中医药与其他工艺有区别,对中医药而言,国家应结合中医药领域的特点及特殊保护需求,完善针对祖传秘方等对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如建立商标、中华老字号海外抢注预警制度、健全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制度,在现有的中医药品种保护制度下强调行政责任以外的民事救济途径,以及充分利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等。
最后,解决当事人司法保护的积极性问题。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数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当事人选择司法保护的意愿不强。主管部门可以考虑探索通过政策鼓励的方式,鼓励企业主动开展二次开发与上市后再评价工作,进行专利布局,实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逐步产业化,真正让行业主体重视知识产权,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引导中医药市场良性运行的价值。
(作者:邓 勇,系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法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