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 家庭、学校、公共场所消毒怎么做?******
随着国家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依据新冠主要传播途径为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经气溶胶传播,接触被病毒污染的物品后也可能造成感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等相关要求,上海市防控办环境整治消毒专班、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出新冠病毒感染消毒提示,详见 ↓
新冠感染者康复期间居家消毒
1. 感染者居家隔离期间,尽可能待在通风较好、相对独立的房间,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减少与同住人员近距离接触,如条件允许使用单独的卫生间。房间内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避免与同住人员共用餐具、毛巾、床上用品等日常生活用品。
2. 感染者与共同居住者或陪护人员尽量减少直接接触,接触时双方均佩戴口罩,讲究咳嗽礼仪,注意手卫生。
3. 在做好居室日常清洁卫生的基础上,居家加强开窗通风,重点做好餐饮具、居室台面、门把手、电灯开关等接触频繁部位及浴室、卫生间等共用区域的清洁和消毒。共用区域感染者每次使用后及时消毒。
4. 感染者产生的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清理前用消毒剂喷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口袋,再和家里其他垃圾一起丢弃。
5. 感染者转阴后对感染者使用过的物品和接触过的物体表面分类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彻底的消毒。对于不适宜消毒处理的物品,如书籍、贵重物品,可通过密闭封存、室温静置7至10天方式进行处理。
6. 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时居家以擦(拖)拭、浸泡消毒为主。使用常规家用清洁消毒产品按说明书使用,注意清洁剂和消毒剂的安全存放。
公共场所消毒
7. 公共场所等人员聚集的场所在新冠病毒感染流行期间应加强日常预防性消毒。可通过持续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可用排风扇、空调系统等进行持续的机械通风。按相关要求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洁维护和消毒。
8. 公共餐(饮)具、共用的毛巾、浴巾等物品应按要求一人一用一清洗消毒。先清洗后消毒,首选煮沸、流通蒸汽或相应的消毒柜消毒。
9. 公众经常接触的电梯按钮、门把手、水龙头等环境物体表面,以及公共卫生间,应安排专人进行清洁消毒,根据使用人员数量相应增加消毒频次。
10. 拖布、抹布等卫生用具,不同的区域避免交叉混用,使用后使用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并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11. 垃圾收集清理时,塑料袋严密包扎后,用消毒液对垃圾袋外表面进行喷洒消毒,再运送至垃圾投放点。
12. 工作人员出现新冠感染后,应对其可能污染的物品、环境、垃圾等由消毒专业人员开展终末消毒。
重点单位消毒
13. 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单位在新冠病毒感染流行期间应安排专人开展日常预防性消毒工作,消毒人员应经过规范的消毒培训。
14. 幼儿、学生和老人等所在的室内场所每日定时开窗通风,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可用排风扇、空调系统等进行持续的机械通风,必要时使用有效的循环风空气消毒机开展消毒。并按相关要求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洁维护和消毒。
15. 食品应烧熟煮透。加工食品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手套,严格手卫生。冰箱内储存的食品如果受到污染,应按垃圾处理;冰箱内壁、物品外包装如果受到污染,在冰箱内温度恢复常温后进行消毒处理。
16. 公共餐(饮)具、共用的毛巾、浴巾等物品应按要求一人一用一清洗消毒。先清洗后消毒,首选煮沸、流通蒸汽或相应的消毒柜消毒。
17. 对于幼儿、学生和老人等经常接触的电梯按钮、门把手、水龙头、餐桌等环境物体表面,以及公共卫生间,应安排专人定时进行清洁消毒。
18. 拖布、抹布等卫生用具,不同的区域避免交叉混用,使用后使用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并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19. 出现新冠感染后,应对其可能污染的物品、环境、垃圾等由消毒专业人员开展终末消毒。
注意事项
20.消毒方法优先选用阳光暴晒、热力等物理消毒方法,对于环境物体表面可以采用化学消毒剂擦拭的方式。
21. 消毒液要现用现配。消毒剂尤其含氯消毒剂具有一定的刺激性,配制和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并防止溅到眼睛。同时消毒剂具有一定的腐蚀性,注意达到消毒时间后用清水擦拭,防止对物品造成损坏。
22.消毒液应单独使用,不与其他化学成分混合使用,使用前认真阅读消毒产品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作用浓度、作用时间正确使用。
23. 消毒应科学规范,避免过度消毒,不直接使用消毒剂对人体进行喷洒消毒,不在有人条件下对室内空气使用化学消毒剂喷雾进行消毒,不使用酒精对空气或大面积喷洒消毒。
24. 消毒剂应存放于阴凉避光处,避免与药品混放或儿童触及。(总台央视记者 王殿甲 央视新闻客户端)
“第三支箭”落地月余涉房并购大单持续涌现 2023年将成房地产行业并购重组大年?******
记者 王丽新
见习记者 陈 潇
自2022年11月28日“第三支箭”落地以来,出险房企积极利用定增红利筹资自救,稳健型房企着力并购优质资产,重拾此前搁置的重组计划。
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去年11月28日以来,多家上市房企陆续抛出并购计划,总金额超过576亿元。以有可比数据的2022年12月份为例,据克而瑞监测,重点房企共涉及48笔并购交易,披露交易金额的有32笔,总交易对价约528亿元,环比大幅增长72.4%。
业内预计,2023年房地产行业并购重组将进一步加速。多位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此前受制于资金、负债率等条件限制,行业收并购进程缓慢。自2022年11月份以来,支持房企融资的政策频繁出台且快速落地,部分稳健型房企不再持观望态度,加快启动并购重组方案。同时,部分出险房企抓住机会加快资产处置、提升资金回笼速度。预计2023年行业有望迎来并购重组大年。
行业融资环境得到改善
岁末年初,部分陷入困境的房企正积极出售旗下资产,力争改善流动性。与此同时,稳健型房企及部分外资企业正择机加码投资,行业内并购大单持续涌现。
例如,1月6日,据全国产权行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披露,上海长鹂企业发展挂牌长际地产7.5%股权及相应债权,底价4.17亿元;1月5日,铁狮门宣布向凯德投资的人民币基金出售位于上海的尚浦中心项目,交易估值为76亿元;1月3日晚间,华发股份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华发拟收购深圳融创文旅持有的融华置地51%股权以及深圳融创文旅对融华置地的债权及利息,总金额约为35.8亿元。
除了陷入流动性困难的融创中国出售资产打开局面外,出险房企华夏幸福也有动作。2022年12月28日晚间,华夏幸福公告称,旗下全资子公司向华润置地出售4家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以及债权,对应价格为124亿元。
克而瑞方面分析称,从交易标的物业类型来看,2022年12月份住宅收并购提升明显,19笔涉及开发项目股权,披露转让的住宅项目的并购规模约275亿元,主要受华夏幸福124亿元处置南方总部资产、某房企59亿元剥离地产业务等重大交易影响。
“在此次并购潮中,对出险房企而言,收并购案大部分不是在母公司层面展开,而是在项目层面,资金状况良好的央企国企所收购的资产,大多涉及出险房企旗下有套现能力的资产,这是行业整合主流模式的一种。”汇生国际投资总裁黄立冲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外,在银行以及资本市场的支持下,地方国有企业在盘活资产方面发力,推动项目顺利开发。
“目前收并购资产类型主要包括开发项目、物管企业股权、商业地产等。投资方根据自身发展方向、资产价格、债权清晰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相关资产,不同企业偏好不同。”中指研究院企业研究总监刘水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总的来看,具有区位优势、债务结构清晰的资产更有利于交割。
“目前主要有两类资产比较受欢迎,一类是优质的开发项目资产,另一类是运营类资产。”同策研究院资深分析师肖云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过去一年的整体表现来看,运营类资产收并购案例更多一些,其多属于轻资产,并且能持续产生现金流收入,在现金为王的行业背景下颇受青睐。
在肖云祥看来,房企间收并购预案频出,甚至A股部分上市房企重启重组方案的背后,是房地产行业融资环境得到改善,增强了市场主体信心和动力。
行业集中度或进一步提升
自2022年11月份“金融十六条”推出后,相关部门多次提及满足房企合理融资需求,有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
“当前的政策及市场环境对涉房企业开展收并购而言,是不错的时机。”肖云祥表示,上市房企股权融资开闸后,稳健型房企通过并购重组可获得优质、低成本的资产;对被收购方而言,也是重新盘活项目的机会。
“随着并购重组的推进,行业集中度会进一步提升。优质企业可借机补充符合自己战略规划的优质资产,加强深耕力度;出险企业可通过并购重组获得新发展机会,或者考虑轻资产转型。”刘水表示。
那么,2023年会成为房地产行业并购重组大年吗?
肖云祥对记者表示,预计2023年后期市场竞争或逐渐加剧,特别是一些实力雄厚的房企,在融资方面将体现出更大的优势,行业洗牌的几率将大大增加,这有助于加快行业风险出清的速度。
“在2022年末政策和资金加持下,2023年收并购必然会加速,通过收并购完成风险处置势在必行。”刘水表示,当前行业面临的风险资产类型多样,收并购只能从资产处置端进行化解,且需要收购方、出让方共同发力,但对于全行业来说,仍需从稳预期、稳信心做起,在市场平稳的基础上逐步化解行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