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与浙江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本报讯 (记者张影)近日,国家文物局、浙江省人民政府签署《关于加强浙江省文物保护利用战略合作协议》。这是国家文物局与浙江首次签订全方位战略合作协议,是浙江贯彻落实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的积极实践,也是浙江“打造文博强省”的具体举措之一。
根据协议,双方将实施一批关键项目、打造重点平台,在文物保护、考古研究、活化利用、对外交流、融合发展等领域共12个方面进行战略合作。
国家文物局将大力支持浙江省在全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方面立标杆、做示范,在对外交流上树形象,在融合发展上见实效。以实施良渚古城遗址保护利用、考古“启明星”计划、世界遗产保护利用提升工程、宋韵文化传世工程、文物鉴定研究机构建设等重大项目为抓手,重点支持浙江在创建世界一流文博机构、构建文物保护空间体系、推进文物数字化改革、打造中华文明展示窗口等方面先行先试,努力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浙江经验”。
浙江省人民政府将从完善文物工作机制、加强文博队伍建设、加大文物保护投入、推动城乡建设和文物保护融合发展4个方面加大力度,争当新征程上文物保护利用的探路者、试验田。
“乙类乙管”实施后,哪些情形需要佩戴口罩?中疾控回应******
中新网北京1月11日电 (马帅莎)在11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有记者提问,我们关注到,在一些气温回升较为温暖的地区,有部分人群在公众场合出现了不戴口罩的情况,请问实施“乙类乙管”之后是否有必要继续戴口罩,对公众场所的防控还有哪些要求?
对此,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以下情形应该佩戴口罩:
一是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室内会场、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飞机、火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
二是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三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
四是近距离接触或者护理新冠感染者以及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人员时。
五是医务工作者、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旅游、快递、保洁等从事公共服务以及密闭场所的工作人员。
“此外,在公共场所还需要继续保持社交距离、咳嗽礼仪以及环境通风消毒、清洁等防护措施。阻断新冠病毒传播,每人都有一份责任,重在细节,贵在坚持。”常昭瑞说。(完)